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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社工的家事習題
現代婦女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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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保護令之罰則
 

1.蒐集相關證據,至派出所報案,並出示保護令裁定書,提出「違反保護令罪」之訴,違反保護令罪屬於公訴罪,警察會依公訴罪移送。
2. 相對人一旦觸犯「違反保護令罪」,法院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3.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規定
違反法院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
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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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承辦台中市政府駐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暨家事服務中心        目前訪問: 786867